1月14日,《海南省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海南省博物館多功能廳舉行。南海網記者 李昊 攝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1月14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李昊)1月14日,《海南省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海南省博物館多功能廳舉行。南海網記者在發布會上獲悉,《海南省排污許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19年12月31日通過,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指出,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是依法規范企業事業單位排污行為的基礎性環境管理制度。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2019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出臺排污許可證管理地方性法規”。通過地方立法來強化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改革部署,加快推進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和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
《條例》明確,良好的生態環境一直以來都是海南省最好的名片和最大的資本,因為獨特的地理條件和更高的環境保護工作優勢,多年的環境管理工作雖已取得了寶貴的實踐經驗,但也暴露了不少問題。排污許可證制度作為固定污染源的核心環境管理制度,需要銜接環評制度,融合總量控制制度,為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逐步減輕企業多頭上報數據的負擔,給企業明確穩定的污染排放管控要求和預期,推動形成公平規范的環境執法守法秩序,真正提高環境管理效能。
《條例》明確,2020年排污許可管理將實現全覆蓋,所有被納入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排污單位均需持有排污許可證。海南省利用地方立法優勢制定頒布《條例》,將相關管理制度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這是到目前為止,排污許可制度改革以來全國各省市出臺的第一個排污許可證管理地方法規,海南走在了全國的前面。希望海南的探索,能為全國排污許可條例和其他省份排污許可立法提供經驗。
同時,為確保《條例》能夠順利實施,達到預期立法目標,下一步海南省生態環境系統將在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一加強核發工作力度,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全覆蓋;二實施不同區域、流域的精細化管理;三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強化依證監管,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四不斷完善排污許可信息化工作,強化智能監管;五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六加大培訓,主動幫扶指導基層和企業;七加強宣傳,強化社會共治。
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南海網手機客戶端
南海網微信公眾號
南海網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