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報全媒體記者李夢瑤
日前,海南省市場監管局起草《海南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代擬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降低創業成本,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管理辦法》提出,市場主體原則上使用全省集中統一的標準地址庫中的固定場所作為住所(經營場所),并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及使用的合法性、有效性負責;電子商務平臺內的自然人經營者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電子商務平臺提供的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省大數據管理機構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標準地址庫,并保持動態更新。
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實行以標準地址為基礎的申報承諾制,申請人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安全性負責,登記機關不再審查其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住所(經營場所)信息無法在線查驗、一址多照、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尚未移出等情形,不適用申報承諾制。
《管理辦法》還明確了不適用申報承諾制的市場主體,辦理住所登記時應提交的相關材料;建筑物不得作為住所(經營場所)的相關情形;適用一址多照的相關情形;并明確相關監管辦法,包括對市場主體實施分類監管、強化失信懲戒等。
4月5日前,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意見建議:(電子郵件)hngsqyzcj@163.com;(電話)0898-65203251;(信件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五指山南路3號海南省人民政府服務中心一樓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局。
原標題:海南擬出臺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管理辦法
責任編輯:林鴻偉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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