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見真章,推動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為實質性的進展
2024年春季學期省委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二班 林果
為政之要,首在用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選準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問題或者相形見絀的干部調整下來。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實現能者上、優者獎、庸者下、劣者汰,是適應全面從嚴治黨的現實需要,也是確保干部隊伍充滿生機與活力、確保我們黨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戰斗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證。近年,中央辦公廳印發《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規定》,省委辦公廳印發《海南省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自上而下鮮明釋放出干部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強烈信號。在此背景下,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應當切實扛起全面從嚴管黨治吏的政治責任,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推動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為實質性的進展,為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一、打通認識堵點,破除思想藩籬。“流水不腐,戶樞不蠹”。干部能上能下本是干部人事工作中的常態,然而長期以來,干部能上不能下卻是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之所以干部“下”的通道存在梗阻,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思想認識層面。從干部個人層面講,有的干部認為平安無過便無事,只要自己不違紀不違法、不犯錯誤不出錯就不會“下”,存在“下必有錯”、“不錯不下”的陳舊觀念和錯誤認識;從輿論氛圍來看,社會面多以職務職級提拔晉升衡量干部的事業成就,認為“下”了就是犯錯誤、“下”了就是人不行,普遍存在“上榮下恥”的輿論氛圍。干部能上能下,是鮮明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課題中的應有之義。思想不通,行動難行。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關鍵在“下”,而“下”的難點在于打破干部“能上不能下”的思維定式,消除干部隊伍當中存在的“只求過得去,無過便無事”的陳舊觀念,引導全社會樹立對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正確認識。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既要通過理論中心組學習、黨支部學習、干部培訓、家風教育等多種方式開展文件解讀和政策宣貫,又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選準立好典型案例,以案釋理、以案促立,切實增強所在地區、部門的干部群眾對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全面了解和認識,教育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權力觀,摒棄“只求過得去,無過便無事”“上榮下恥”的陳舊觀念,樹立“無功便是過,無為即是錯”“上下皆為民效力”的新觀念,有效破除阻礙干部能上能下常態化進程的思想藩籬。
二、精準制定標尺,讓干部“下之有理”。干部能下,不能想讓誰“下”讓誰“下”。實踐中既不能偏袒變通,也不能矯枉過正,要有一把能夠精準測量的統一標尺,能在實踐中形成鮮明導向。“有為則有位,無為即讓位”是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識別想干事、能干事、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判別不想干事、不能干事、不擔當、亂作為的干部,是推進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的重要基礎,而識別、判別的關鍵在于精確和統一的衡量認定標準。中央和省委已就衡量認定工作劃定了“基準線”,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在此基礎上,要“因地制宜、量體裁衣”,立足本地區、本部門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和事業發展需要,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與約束并重,落實“三個區分開來”的要求,結合日常工作實際、重點工作任務目標和所在地區、行業特點,針對不適宜擔任現職問題性質、主客觀原因、情節輕重、危害程度等信息要素,量化、具體化“下”的衡量認定標準,細化區分干部優與劣的標尺,明確劃分干部上和下的刻度。同時把“下”的衡量認定標準實時、適時“亮”出來,讓干部可對照、組織易執行,真正讓干部“下”之有理。
三、細化核實程序,讓干部“下之有據”。干部能下,不能說“下”就“下”。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政治性強、敏感度高,必須在牢牢把握既定衡量認定標準的基礎上,多方面收集相關基礎信息,細化明確核實工作程序和紀實留存材料清單,務必做到干部“下”之有據、“下”之有序,以核實認定過程的公開、規范、有序,確保結果的公正、客觀、合理。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不是組織人事部門“自彈自唱”的“獨角戲”,要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財務審計、生態環境、金融監管等部門“聯袂出演、同臺唱戲”,建立和完善部門間協同聯動工作機制,共享各類涉“干”信息,結合年度考核、平時考核、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12380”舉報查核、“一報告兩評議”等干部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對干部政治素質、工作能力和履職表現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相互比較印證,使干部“下”的依據更加全面、客觀。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是一項事關干部隊伍建設大局的長期系統性工程,各項程序、各個環節都必須經得起推敲,經得起歷史的考驗。中央和省委已就這項工程定好了“施工圖”,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在此基礎上,立足工作現實編制“施工組織方案”,進一步細化核實工作程序,明確核實取證的方式方法,明確紀實留存材料目錄清單,在避免過度“留痕”的前提下,對核實過程中產生的關鍵研判識別材料進行歸檔留存,使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有據可查、長期可查。
四、注重后續管理,以“下”促“上”激活力。干部能下,不能一“下”了之。干部能上能下,“上”和“下”都是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營造良好干事創業氛圍的手段和方法,而不是最終目的。一直以來,干部隊伍中之所以存在對于“下”的抵觸情緒,究其原因就是過去我們對于“下”的干部關懷教育不夠,后續管理不力,讓“下”的干部產生了被組織“打入冷宮、永不錄用”的錯誤觀念,由此產生“破罐破摔”的消極思想,進而出現“躺平”,甚至“吃空餉”的現象。干部能“下”不是為了“下”而“下”,其本意是為了通過“下”產生的反向激勵作用,激發更大“上”的活力。全省各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要對“下”的干部建立跟蹤管理檔案,“一人一策”開展關懷教育和幫扶指導,深入細致做好“下”的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紓解其心理壓力,引導其“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對能力方面存在不足的要有計劃安排培訓學習,對作風方面存在問題的要及時提醒教育,對認真汲取教訓、快速轉變作風、能力明顯提升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突出符合進一步使用、晉升職級或是職務提拔的,要有計劃予以安排,更加鮮明的釋放出干部“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強烈信號,逐步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環。
原標題:動真格、見真章,推動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工作取得更為實質性的進展
責任編輯:林莉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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