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8月25日消息(記者 王洪旭 田春宇)近日,海南省醫療保障局發布兩期海南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使用情況通報,結果顯示,自海南省去年12月20日正式落地集中采購政策以來,海南省醫療機構回款率不斷提高,對解決海南省醫療領域存在的拖欠藥款頑疾、優化醫療企業營商環境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具有較好的借鑒意義。
據了解,目前醫院回款慢、欠款多,無端增加流通企業和生產企業的交易成本,因此保證回款成為此次集中采購政策重中之重。對此,省醫保局從兩個方面著手保證回款:一是明確醫療機構作為結算貨款的第一責任人,須在每月10日前保證上月用藥及時回款;二是醫保部門拿出一定比例醫保基金的預付款,緩解醫療機構還款壓力。通過兩項制度改革創新,使醫保部門履行招采職能優勢更加明顯。
據統計,截至6月底,海南全省參與第一批集中采購且已開展中選藥品采購業務的378家醫院(不含省屬醫院),有345家已按時完成回款,醫院回款率達91.27%。全省參與第二批集中采購且已開展中選藥品采購業務的414家醫院(不含省屬醫院)有352家已按時完成回款,醫院回款率達85.02%。目前,海南省醫療企業交易成本明顯降低,醫療領域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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