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從源頭上控制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海南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蘇玉菊建議:
加強公共衛生法治建設
筑牢公眾健康防護網
蘇玉菊
近期,我省正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防控工作有力開展,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此次疫情暴露出的公共衛生問題,值得人們正視和研究。對此,海南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南國智庫與海南南海健康產業研究院聯合課題組高級研究員蘇玉菊建議,加強公共衛生法治建設,筑牢公眾健康防護網,從而助力海南加快探索自由貿易港建設。
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 從源頭上防控傳染病風險
有專家告誡:“當今人類新發傳染病78%與野生動物有關,或者說來源于野生動物。”
那么,對于野生動物保護的現狀到底如何?蘇玉菊說,通過檢視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發現只有被列為國家重點、地方重點和有價值需保護的野生動物才受這些法律法規的保護;而對于大量沒有納入這些保護名錄的野生動物,則并未禁止出售和食用。這就為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留下了法律漏洞,埋下了動物源性傳染病暴發的禍根。
對此,蘇玉菊建議,我省要盡快修訂、完善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從源頭上防控重大公共衛生風險。應盡快從公共健康、生物安全、尊重生命、敬畏自然的視角,對之加以修改。此外,海南可先行先試,通過規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定可食用動物“白名單”、全面強化動物防疫制度、區分野生動物的食用與其他合理利用,來加強對野生動物的保護。
以全周期危機管理理念
指導突發公共事件應對立法與修法
完整的危機管理周期應該包括預防、防備、回應、恢復等環節,但是現行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海南省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辦法》等法律法規都欠缺全周期危機管理理念及體現這一理念的清晰的環節、制度、程序、機制設計,這對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與應對極為不利。
蘇玉菊稱,本次疫情發生時,武漢面臨醫療資源極度緊缺的窘況。倘若以全周期危機管理理念來指導上述立法并加以切實執行,危機管理周期中的“防備”環節就應該包含“國家公共衛生戰略物資儲備與應急保障計劃”、“國家災難醫療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對此,蘇玉菊建議,海南應該先行先試,以全周期危機管理理念來指導突發公共事件應對立法與修法,健全、完善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防備、響應與恢復制度、體制、機制,強化風險預警與評估體系建設,補齊“海南公共衛生戰略物資儲備與應急保障計劃”、“海南災難醫療體系”等方面的短板,加強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建設,建立災后恢復機制。
啟動生物安全地方立法進程
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國際社會非常重視生物安全,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包括生物安全內容在內的綜合性條約《關于環境與發展的里約宣言》《21世紀議程》和專門性條約《生物多樣性公約》。
蘇玉菊說,在我國,近兩年的時間里,基因編輯嬰兒、華大基因檢測、非洲豬瘟流行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生物安全事件的發生,引起人們對生物安全的關注,制定《生物安全法》呼聲甚高。
對此,蘇玉菊建議,海南當下即可啟動生物安全地方立法進程。海南生物安全立法應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為宗旨,以保護生物資源、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防范生物威脅、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為主要任務。海南可以先行出臺生物安全地方性法規,為全國立法提供經驗,待國家生物安全法生效后,若有與其相抵觸的規定,再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也可以先開展生物安全地方立法的調研、論證,形成草案,待國家生物安全法出臺后,再參照修改、完善后出臺。 (南國都市報、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記者 王天宇)
《海南自貿港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問題探討》課題研究系列五
總策劃:韓潮光 羅建力 陳嘉奮
課題執行:南國智庫 海南南海健康產業研究院
課題組成員:曾渝 王勇 張東獻 黃小玲 劉靜 徐瓊花 鐘麗 陳燕瑩
責任編輯:邱苗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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