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2月27日消息(記者 姚皓)2月26日,海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在疫情期間優化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條件有關工作的通知》,省內權限范圍內審批的企業各類資質以及有關人員注冊資格的有效期在疫情期間屆滿的,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辦延續手續。疫情期間資質資格證書有效性不受影響,企業和人員可正常實施經營、執業。
據了解,本次優化實行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針對全省權限范圍內審批的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質量檢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估價等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圖審查機構確認,以及有關人員注冊資格等方面進行條件優化。
本次優化中還包括對企業資質和施工圖機構確認等事項首次申請、延續、變更、增補、遺失補辦等,可根據申請人意愿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對社會保險、檢測檢驗報告、人員資格證書(含注冊證書、職稱證書、技術工人證書等)等因不可抗力暫時無法提交的材料實施容缺受理、先行審批,申請人對容缺受理材料出具書面承諾,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齊所有容缺材料。
海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廳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獲得資質的,要100%開展事后倒查,促進全省住建行業講公平、守信用的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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