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屯昌3號樓建設問題再次引起網友質疑:既然不能兩邊留門廊,為何不拆遷置換?
毫無疑問,網友的質疑擲地有聲,也富有建設性。從現狀來看,昌盛路上緊鄰瓦房的在建三層小樓,并沒有像街上其他樓房一樣保留門廊,破壞了城市街道的整體風貌。
海南省政府發布的《關于加強城市設計和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里就明確要求,中心城區、縣城鎮主次干道兩側的建筑布局應當注重臨街建筑界面的完整性和連續性,并盡可能布局公共建筑。屯昌昌盛路出現的這一幕,顯然背離了《通知》要求。
但從今年4月到如今,盡管媒體反反復復跟蹤報道,但“斷頭”門廊依然無果而終,眼看小樓就要建成。此時,網友出招“拆遷置換”,或許是最無奈的辦法了。最開始屯昌市規劃局就應該嚴格把關,在明知土地狹窄無法滿足業主建房需求時,就該否決申請,建議另行擇地。
對此,規劃部門的解釋是,因為3號樓不在道路規劃紅線以內,所以不能拆遷置換。難道不在道路規劃紅線以內,就可以不管城市風貌管控了嗎?如此“規劃”,又置省政府的城市設計和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于何地呢?如果3號樓的口子一開,后面蓋房的人都效仿此樓,將門廊的位置拿來建屋增加房屋面積,或者做些其他奇怪的設計,那整條街還有何風貌可言呢?
從昌盛路上30多米長的人行道能被瓦房占據26年,到3號樓門廊斷頭,我們可以看到屯昌相關部門在道路規劃管理、風貌管控上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正是由于城建系統相關部門的處置不力,昌盛路上的人行道才被幾間瓦房侵占26年;而3號樓門廊斷頭,又給昌盛路的建筑風貌管控埋下一顆不和諧的種子。城市規劃,豈能如此隨意?(寇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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