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南海網記者 高鵬 攝
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1月1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高鵬)1月15日,《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新聞發(fā)布會在海口舉行,記者了解到《實施細則》共有7章、33條,主要包括總體要求、工作職責、督查巡查、考核考察、表彰獎勵、責任追究、實施時間等方面內容,重點細化了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職責,對黨政領導干部在落實安全生產職責中履職不到位的問責情形、問責方式、問責措施、問責原則及責任追究實施部門作出了規(guī)定。
細化責任,列出各級領導干部的“職責清單”
《實施細則》將安全生產領導責任細化到了全省各級領導干部個人,明確了各級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qū)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同時,不僅規(guī)定了縣級以上黨委主要負責人、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政府領導干部及政府班子其他成員的安全生產職責,還細化增加了縣級以上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部部長、宣傳部部長、統(tǒng)戰(zhàn)部部長、政法委書記、黨委秘書長的安全生產職責。
細化要求,列出各級領導干部的“任務清單”
《實施細則》明確要求黨委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議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匯報,黨委主要負責人每半年至少1次到重點行業(yè)領域調研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至少1次到重點行業(yè)領域調研指導安全生產工作;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1次帶隊開展安全生產調研,政府其他領導干部每季度至少帶隊開展1次安全生產調研、至少召開1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細化制度,列出安全生產工作的“報告清單”
《實施細則》規(guī)定了“四納入、一督查、一巡查”: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議事日程和向全會報告工作的內容,納入向上級黨委述職的內容;把安全生產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納入向上級政府報告工作的重要內容。把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和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列入黨委和政府督查督辦重要內容,督查結果與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評定直接掛鉤。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巡查結果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報告。
強化考核考察,設定系統(tǒng)的評價體系
《實施細則》提出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制度,對下級黨委和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將考核結果與被考核地區(qū)黨政領導干部履職評定掛鉤;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情況納入各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考核述職內容;將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納入干部考察、獎勵考察的內容。同時,《實施細則》要求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結果要采取適當方式公布或者通報。
強化問責追責,提出嚴厲的問責制度
《實施細則》對各級黨政領導干部的問責追責方式更加具體、更加嚴厲,主要提出了“一票否決”、從重追究、終身問責3種追責措施:一是“一票否決”,即對因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被追究領導責任的黨政領導干部,在相關規(guī)定時限內,取消考核評優(yōu)和評選各類先進資格,不得晉升職務、級別或者重用任職;二是從重追究,即對工作不力導致生產安全事故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擴大,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從重追究責任;三是終身問責,即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且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后果嚴重的,不論是否已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格追究其責任。
實行嚴厲的問責,也不是說只要發(fā)生事故就一定要問責追責,失職就要追責,盡責即可免責,《實施細則》對盡職免責的情形也作出了規(guī)定,即對職責范圍內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經查實已經全面履行了有關職責,并全面落實了黨委和政府有關工作部署的,不予追究有關黨政領導干部的領導責任。
責任編輯:周玉敏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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