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海口12月2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姚皓)近日,海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瓊承攬建筑工程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放寬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準入前國民待遇。
《通知》提出,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海南省承攬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通知》要求,海南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管理辦法(試行)》及第一批信用主體評分標準等有關規定,對外商獨資企業建筑業企業及從業人員統一納入誠信管理,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保障海南省建筑工程質量安全。
責任編輯:吉訓偵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南海網手機客戶端
南海網微信公眾號
南海網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