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臺措施促進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
企業每吸納一名貧困勞動力獎2000元
南國都市報8月9日訊(記者 胡誠勇)近日,海口市出臺關于貫徹落實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關于落實九條特殊措施進一步做好就業扶貧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大力促進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的通知>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根據《方案》,海口將多渠道開發就業扶貧崗位扶持就業。對“十二五”以來確定的貧困村,按照每村不超過5個的數量,統籌開發就業扶貧特設崗位,優先安排轉移就業困難、已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零就業”貧團勞動力就業。
做好外出務工獎勵性補助和交通補助發放工作。對于連續外出務工6個月以上的海口市貧困勞動力,給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務工獎勵。對于靈活就業累計滿3個月(每個月至少20天)以上的海口市貧困勞動力,給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務工獎勵。
對企業及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進行獎勵,每吸納一名貧困勞動力就業,按20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同時,對在海口市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具有合法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農村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每成功介紹一名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的,給予500元的職業介紹補貼,職業介紹補貼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
加強創業擔保貸款扶持,給予自主創業的海口市貧困家庭勞動力創業擔保貸款全額貼息扶持,最高限額10萬元,貸款期限3年。
責任編輯:謝軍輝新海南手機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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