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海口9月23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陳麗娜)9月23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通報,針對9月20日晚《亮見》節目中暴露出的交通管理不到位和收取“天價”停車費等問題。交警部門表示,即日起,對采取證據保全措施扣留的交通事故車輛,不再向事故當事人收取保管費。下一步將繼續加強交通事故民警的業務培訓工作。
9月20日晚,市民周延在海口廣播電視臺《亮見》節目中反映,今年3月13日凌晨,他本人駕駛號牌為瓊AL9552的小轎車在龍華區金茂西路金山廣場路段碰撞道路中間護欄,造成車輛和交通設施損壞,交警支隊龍華大隊現場勘查取證后,將其車輛拖曳至海口金鷹清障公司停車場保管處理。9月16日,周延去停車場領取車輛時被告知須繳納車輛拖曳和停放保管費用共計4905元。對于將近5000元的“天價”停車費,周延表示不應由其承擔。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周延反映的問題非常重視,立即召開專題會議,決定由紀檢部門成立調查組對當事人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并針對此事暴露的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一是9月21日,交警支隊已向海口金鷹交通清障服務公司發出了《關于對當事人免收交通事故車輛保管費的通知》,決定從即日起,對采取證據保全措施扣留的交通事故車輛,不再向事故當事人收取保管費。二是責成海口金鷹交通清障服務公司加強工作人員的教育,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提高服務管理水平。三是加強交通事故民警的業務培訓工作,規范辦案流程,提高事故處理辦案質量,進一步提升交通事故處理執法和服務水平。
9月21日上午,海口交警支隊主動聯系周延就事故車輛拖曳和停放保管費用問題進行溝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涉案財物保管費用由作出扣押決定的交警部門承擔,免收其瓊AL9552號牌小轎車的停車保管費用。根據《海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事故車輛拖曳費用280元由周延本人承擔。
“天價”停車費一直爭議不斷,南海網通過查找資料,了解到如下內容:
海口金鷹清障公司為海南金鷹安保集團下屬公司——
海南金鷹安保集團公司于1988年5月經海口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是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的特殊企業,是一支新型的社會治安防范力量。公司下轄有海南金鷹人防護衛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押運護衛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安防報警有限公司,海南金鷹保安培訓學校,海南金鷹印章服務有限公司,海南金鷹道路交通設施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永強鎖業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安順達爆破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海口金鷹交通清障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安防器材裝備有限責任公司,海南金鷹特保大隊、屯昌金鷹安保有限公司,海口金鷹第一至第五人防護衛有限公司等18家獨立法人的業務經營單位。
2014年之前——海南金鷹安保集團(以下簡稱“金鷹集團”)系經海口市人民政府批準組建的治安防范企業,主要業務是提供保安、押運、安防報警、培訓等安保服務,主要業務范圍覆蓋海口市和周邊的定安、澄邁縣,具體業務由子公司運作。金鷹集團為海南最大的安保服務公司,成立20多年來取得的資質(含子公司)包括:保安服務許可證、安防工程企業資質、三級安防工程企業資質證書、保安培訓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等,本次評估未包含以上資質對應的無形資產價值。現因政策規定按行業管理要求需進行脫鉤改制,繼續經營。
截止評估基準日2013年4月30日:1、金鷹集團總資產評估值60,580,047.68元,總負債評估值16,500,327.15元,凈資產評估值44,079,720.53元(具體詳情見資產評估報告);2、金鷹集團有11家全資子公司,在冊職工共有1901人,另有4家參股企業、1家冠名公司、6家非法人分支機構。
股權結構:海口市公安局 持股100%
2014年之后——公司自成立到2014年改制之前,一直是由公安機關直接領導和管理的企業,更是一支新型的社會治安防范力量。2014年7月,根據《公安部關于加快推進公安機關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的通知》及《海南省公安廳、海南省國資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海南省保安服務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公司完成了改制,由國有資本占51%的中國鐵建投資有限公司與其他資本占49%的海南奧林匹克花園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中鐵建金鷹投資有限公司收購。
目前官網無法打開——目前在百度搜索“海南金鷹安保集團”官網處在無法打開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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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引發的爭議事件:
①遮擋車牌——金鷹押運車被指遮擋車牌 海口交巡警表示嚴查
時間:2008年8月18日
17日下午,市民李先生送來一輛海口金鷹公司的押鈔車故意遮擋住車牌的照片,反映情況稱:8月14日上午10時30分許,他乘車經過海口紅城湖路至海府交界處的紅綠燈處時,突然發現一輛金鷹公司的武裝押鈔車竟然遮擋著后車牌駛在道路上,他趕緊拿出隨身攜帶的相機拍下一張照片。這時那輛押運車不知發現了是有人拍照還是別的原因,馬上快速往海府路西邊方向離開了。
海口交巡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對無牌無證、假牌假證和故意遮擋車牌號的駕駛人,無論是特種車輛還是政府機關車輛,一經查到都將嚴厲查處。【詳細】
②天價停車費——男子買41輛車竟“買”來20萬天價停車費
時間:2009年5月5日
事件:男子買41輛車竟“買”來20萬天價停車費60萬元拍下41輛小轎車后,到海口椰海大道海口金鷹交通清障服務有限公司,欲取走停放在該公司停車場的41輛小轎車時,被告知想取車必須先繳納這批車的停車費20萬元。停車場方面表示,停車費用可以進一步協商。【詳細】
③高額拖車費——車主該付250元違章拖車費嗎?海南金鷹公司遭質疑
時間:2012年3月2日
事件:車輛違章停放被交警拖走,這是大家生活中經常見到的現象。有車主向本報反映,除交完交警部門的罰款外,海南金鷹公司還向他收取了250元拖車費,他質疑這項費用有收費依據嗎?
針對金鷹公司對車主收取250元拖車費的行為,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14日交警部門加大國貿片區亂停亂放行為整治力度之后,他們就得知了金鷹公司收取拖車費的事情,并當即要求金鷹公司停止收費行為。“但是金鷹好像認為他們收費跟我們無關,仍舊照常收費。”該負責人告訴記者,隨后交警部門在19日再次向金鷹發出警告。【詳細】
④拖車——海口發生離奇交通事故肇事車輛被刑警部門拖走 引市民質疑
時間:2015年1月21日
事件:“明明是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卻被海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的刑警部門拖走,這里面是否存在‘貓膩’?”1月21日中午12時許,在海口市金盤路與金牛路交叉路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車牌號為瓊A·FB0X5的奔騰B50轎車將53歲的王女士撞傷。當時交警及刑警人員都趕到現場處理,但后來肇事車輛卻被海口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的刑警部門拖走,拖車上標注海口“金鷹清障”,引發市民質疑。【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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